5月15日,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、委员对全县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县水务局,东部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大郎顶净化水厂、窑山扩建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净化水厂及蓄水池、新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及人民公园,通过座谈交流,听取汇报,实地检查,对住建、水务、环保等政府执法部门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情况和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运行、农村饮水安全及蓄水池水源保护、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水处理、河道管护责任制度及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了解。
检查组要求:住建、水务、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、难点问题整理归类,建立问题清单、责任清单,对能够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,要立行立改,努力建设天蓝、水清的良好环境;要加强宣传力度,切实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努力完善和加强水污染防治,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,增强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。